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工作的通知

浏览: 日期:2022-12-01

各单位:

    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已经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名额、评选范围及条件、评选原则等详见附件资料包(共包含4个附件)。

二、奖项设置和名额

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、咨询服务报告奖、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。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,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三、申报资格

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;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,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。

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:1.著作(含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等);2.论文;3.咨询服务报告;4.普及读物。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,详见《成果奖实施办法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进行。平台申报办法及有关问题详见附件通知。

(二)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《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,按填表要求填写、打印。《申报评审表》启用 2022 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
五、申报材料和报送要求

(一)申报者于20221220日之前,将《申报评审表word版》《申报成果PDF版》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》《申报一览表excel版》四者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:majie@jlufe.edu.cn

(二)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

1.申报评审表

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(至少1份原件)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

2.申报成果

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,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
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(可用复印件),包含刊物封面、目录和版权页,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。

3.相关证明材料

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,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;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
六、申报时间安排

1.2022121-1220日,个人填报评审表,准备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;

2.20221220-1224日,学校整理、初评参评成果;

3.20221225-20221230日,按教育厅规定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;

4.202325-210日,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,纸质版材料报送教育厅;

  联系人:马杰 联系电话:84539156


科研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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